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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站位,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扛起检察担当。扛实守边护边政治责任,检察干警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做实做细网格管理。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边境执勤值守依法办理涉边、涉疫案件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依法履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检察力量。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力保障总体安全稳定重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坚持打击和保护相结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

3.聚焦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彰显司法权威多措并举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4.创新工作,在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上体现检察作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公开听证机制、大力开展异地阅卷。

5.加强队伍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弘扬检察正能量。本年度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文明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08,294.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78,504.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929,79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5,994.61上升2.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导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8,504.61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8,504.6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78,504.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6,204.61上升12.9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二是填报口径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部门预算编报,上年未纳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508,294.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78,504.61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8,504.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2,904.61上升22.13%主要原因分:一是本年度检察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各项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从本年度起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变更为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796,700.00下降79.93%主要原因分析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156,844.6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72,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如办案业务装备购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1,256.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9,537.3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9,866.6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00.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2,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变化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无需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变化原因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厉行节约原则,按照控制数编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2,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8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变化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厉行节约原则,按照控制数编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认真履职公诉职能,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未检等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等相关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理案件,对于发现的法院错误判决,依法监督;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案件受理,评查、律师查询及案件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加强信息化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项业务培训。2023年具体目标为:检察建议提出数3件以上、公益诉讼立案率75%以上、认罪认罚上诉率15%以下、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案件比1:1.5以下、设备验收合格率98%以上、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0%以上、逮捕案件审结率90%以上、检察建议采纳率80%以上、办公设备利用率95%以上、干警对办案业务装备配备满意度95%以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90%以上。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依法开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认真履职公诉职能,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审判活动监督、未检等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等相关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办理案件,对于发现的法院错误判决,依法监督;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案件受理,评查、律师查询及案件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加强信息化应用;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项业务培训。2023年具体目标为:安保巡查次数每天2以上,卫生保洁合格率达到95%以上,零星修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政府采购率达到100%部门运转保证正常运转,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 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足额保障工资福利经费,及时发放补贴,带动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单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专业化检察队伍,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70,131.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31.61上升6.80%,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经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3,965,409.19元,其中,流动资产2,894,705.94元,固定资产24,803,78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66,916.2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760.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6,634.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