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为: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2.依法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4.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5.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情形。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2020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63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686件,受理审查起诉720件,办理各类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司法救助和群众来信来访234件。
恪守初心勇担使命,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共登记人员信息2800余条,建立起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协助完成核酸检测2680余人。带领全院干警对包保责任段边境线开展24小时巡逻值守。投入资金40余万元购置执勤装备、建设监控报警系统、加固隔离设施等,坚决完成好守边护边使命。共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13件16人。强化平安瑞丽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4件,提起公诉590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17人。依法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96人,提起公诉125人。坚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跨境违法犯罪541人,提起公诉599人。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职务犯罪5人。服务好“三大攻坚战”。共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3件6人,涉案金额7180余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60余人。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7人;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8人,提起公诉66人,办理民营企业申诉案件3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64件118人。持续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共9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师生3600余人次。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对犯罪情节轻微或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62人、不起诉30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92人、不起诉39人,对捕后无需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7人。高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司法便民服务,开展法治宣传29次,促进全民守法;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7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9.25万元,占总收入的90.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2.67万元,占总收入的9.39%。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本年收入1,979.73万元,2020年度本年收入1,731.92万元,与2019年对比减少12.5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2,15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37万元,占总支出的68.31%;项目支出684.03万元,占总支出的31.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支出2,243.59万元,2020年度支出2,15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主要是由于2020年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4.37万元。与上年的1,611.93万元对比减少了137.56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等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4.03万元。与上年支出的631.66万元对比增加了52.37万元,增长率为8.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教学点建设等项目款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案费支出302.46万元,占项目支出44.22%;办案设备购置支出145.97万元,占项目支出21.34%;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购建)235.60万元,占项目支出3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4.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9%。与上年支出的2,080.10万元对比减少了355.64万元,减少17.10%,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6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的8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在实际支出中大大压缩。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8万元,下降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3万元,下降1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6.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在实际支出中大大压缩。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2万元,占96.97%;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3.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95万元,与上年的156.74万元对比减少14.79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运行经费开支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信息网络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70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1.39万元,固定资产2,577.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06.4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1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8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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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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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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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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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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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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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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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705.81 |
521.39 |
2577.93 |
2194.48 |
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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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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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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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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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3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