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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69人,提起公诉382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强化民生检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7件19人。深入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成立瑞丽市法律援助中心瑞丽市检察院工作站,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努力吸纳律师参与化解矛盾,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规范解决。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检察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探索检察制度改革。“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方针落到实处,在全州率先推行“捕诉合一”和“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办案机制,先后制定了《瑞丽市人民检察院试点“捕诉合一”及建设专业化办案组实施方案》和《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8至12月,采取“捕诉合一”方式办理案件105件115人,办理适用速裁程序案件7件7人。通过两个制度的推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多人少矛盾有效缓解,为检察制度改革提供了“瑞丽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经司法改革,检察院上划后,我院由原先八个部门,变为了现在的六个部局,即政治部、检务管理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转隶到监察委14名人员)。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2018年度收入合计19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1.17万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53万元,占总收入的1.362017年总收入2397.08万元,减少收入439.38万元,下降率为18.33%。主要原因:其他收入骤减,2018年地方财政停止发放自治州津贴与菜篮子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19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71万元,占总支出的77.06%;项目支出456.74万元,占总支出的2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决算总支出1776.01万元,增加支出215.44万元,增长率1.83%。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4.71万元。与上年的1493.22万元对比增加了41.48万元,增长率为2.7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和绩效奖励等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包换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1136.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9%;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2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3万元,占基本支出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74万元。与上年支出282.78对比增加了173.96万元,增长率为61.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增加。项目开支工作情况:办案费支出253.72万元;办案设备购置支出203.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3.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8%。与上年支出1395.11万元对比增加448.58万元,增长32.15%,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经费和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8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3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4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做到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公务接待费在实际支出中大大压缩。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2万元,下降5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2万元,下降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33.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开支未用财政拨款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元,占91.69%;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占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5万元,与上年的176.4万元相比减少12.75万元,下降7.3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信息网络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76.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5.83万元,固定资产362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693.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28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2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94.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76.26

1355.83

3627.12

2647.07

123.42

856.63

693.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