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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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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瑞丽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司法改革,检察院上划后,我院由原先八个部门,变为了现在的六个部局,即政治部、检务管理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瑞丽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瑞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持续深化平安瑞丽建设,全力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固。

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69人,提起公诉382人。

二、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瑞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稳妥办准办好检察环节各类案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人,起诉5人。成立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专项办案团队,成功对涉案金额5.2亿元、参与者2529名的丁卫民等5人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

三、做实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瑞丽建设,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督促撤案3件。严格核查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等问题,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9件次,追捕漏犯56人,追诉漏犯35人。

四、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努力当好改革的实干者。

坚决拥护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配合改革。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转隶,划转编制16个,人员转隶14人。案件交接和办案衔接顺畅推进,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提起公诉8件8人。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公正司法本领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年来,3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表彰,1名检察人员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能手称号;1篇队伍建设调研文章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二等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 67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7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6.85万元,上年结转22.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6.85万元,上年结转22.5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6.85万元(本级财力1436.8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42万元,项目支出242.4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41.19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6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6.43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其中服装经费支出3.27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5.96万元、聘用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97.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41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65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医疗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48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93万元,主要用于两级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3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23万元,项目支出103.1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9万元,项目支出71.27万元)。

资本性支出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6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6.95万元,同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25万元下降1.3万元,下降7.12%。下降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预计2019年不会发生因公务出国(境)支出,上下年无变化。

2.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3.45万元。比2018年预算14.65万元减少1.2万元,下降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3.公务接待费3.5万元,比2018年预算3.6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等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下降原因: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按照“三公”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支出较上一年度下降。

(二)2019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1194.42万元,比2018年的1,201.80万元减少7.38万元,减少比例0.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降低。

(三)2019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是242.43万元,比2018的221.1万元减少21.33万元,降低比例9.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罚没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未安排在内;今年增加聘用书记员补助经费97.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61.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本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