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听证会的议题是瑞丽市公安局对杨某某财物被盗案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是否正确。会上,申请人杨某某充分阐述了其申请立案监督的理由和依据;主办检察官对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不予启动立案监督的理由做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和说明,并对申请人杨某某的疑问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三名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等问题向申请人杨某某、侦查机关侦查员发问,并对申请人杨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三名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瑞丽市公安局对杨某某财物被盗案作出的的不立案决定正确,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不予启动立案监督。
听证会结束后,邵曰生检察长再次与申请人杨某某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听取了申请人杨某某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想法和对公开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申请人杨某某对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案件,积极释法说理,帮助其解开“心结”的做法表示十分感谢和满意,同意息诉罢访,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同时,参会听证员也对检察机关最大程度保障信访人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化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